您到警察局傳票的第一時間往往徬徨無助,如果傳票上的時間是來不及跟律師聯繫的時間,請先撥號110轉給傳票上的分局、派出所承辦員警(因為近年來詐騙案件太多,傳票可能是假的,請撥110確認),表明已經收到傳票了,但是需要與律師約時間。這樣的好處是可以讓員警知道被告有律師,員警預先打好的筆錄及到時候的問答才不會有遊走邊緣地帶的內容。
如果來得及就近與律師聯繫,應直接尋找律師協助,依照傳票上寫的案由,將自己認知的事發經過告訴律師,律師才能提供最直接的協助。
至於在警局偵查時需要陪同嗎?律師會視實際請況給予建議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