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» 律師專欄 » 律師分享 » 如何事前避免車禍後的損失?
汽機車強制責任險(簡稱強制險)本質是賠償被保人對第三人的責任(第三人責任險),是將近30年前的柯媽媽,以兒子的慘痛經驗推動立法。然而,車禍發生除了受傷,也有汽機車毀損的賠償問題。
然而,強制險保額不高、給付範圍有限,律師常遇到的問題是,受傷之後眾多費用項目,強制險不一定賠償;加上汽機車毀損修復價格高昂,都是當事人選擇上法院的原因。
為了避免車禍之後的諸多繁瑣程序,建議自行加保體傷與車損的任意責任險(自願的,所以是「任意」),減輕車禍後的煩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