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» 律師專欄 » 律師分享 » 鄰居的房屋或建物占用我的土地,該怎麼處裡?
台灣地狹人稠,土地占用時有所聞。如果土地遭到鄰居占用,應立即以存證信、律師函等留有證據的方式通知鄰居占用面積、位置,要求鄰居拆除,以免在法律上被視為默認同意使用。
訴訟前先向地政事務所調取謄本資料,進入訴訟後,提出鑑界圖、現場照片、占用面積試算都是必要的。
萬一占用方不願拆除而提出各種有權使用土地的主張,就該尋找律師協助,商討破解之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