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人說,夫妻床頭吵床尾和。也有人說,關於感情,我一律勸分。
律師無法幫你決定感情事,但是律師可以提醒你,在我國離婚有分為裁判離婚與協議離婚(兩願離婚)二種方式,其中,協議離婚是最簡便、迅速、低成本的方式。
即便如此,依然要注意,協議離婚屬於「要式行為」,與遺囑一樣,都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律規範才生效(自書遺囑是比較好的立遺囑方式嗎? – 墨耕法律事務所)。需要同時二位證人在場,與離婚的雙方當事人一同於離婚協議書面簽名,並且最重要的是,雙方當事人要親自一同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,才會生效(1050條)。


